第一章
佛教的婚姻观
犹如莲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
佛陀对出家僧尼的教诫,带有禁欲、出世的色彩,这是众所皆知的事实;但这仅是佛法的一个重要部分,而非全部。这自与当时印度的历史条件和社会风气有关,因为佛陀降生的时代,印度偏重出世间的修行风气很浓厚,梵行者(断欲修行者)甚多,社会上普遍推崇、赞叹清净苦修。故当时修行者的根性,以声闻乘(出家僧尼)当机,所以佛陀在《阿含经》等原始佛典中多有呵斥男女色欲、赞叹出世修行的言教。但佛陀出世的本怀,还是为了说包含一切的大乘佛法(菩萨乘)。佛陀的基本立场,并非是厌离人生、否定人生价值,而是教导人们从做好人的基础上,不断地向上,直到最后园满成佛。
第—节、婚姻概说
一、婚姻的一般定义
婚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现在社会的共识,婚姻的一般定义是:婚姻,是指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并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婚姻是人们为满足两性生理、物质和精神多元需求的追求和选择。
婚姻定义包含了三个要素,即:
(一) 婚姻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
(二) 夫妻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内容是性和经济的权利和义务;
(三) 夫妻和他们的子女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团体;婚姻是家庭的产生基础,家庭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结果。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家庭与婚姻,它完成了许多的功能,诸如由合作分工而获得经济上的保障与安全感、种族繁衍与性需要的满足、子女的教育与社会化、个人获得情感、心理上的归属感与寄托等等。
婚姻家庭是一种社会历史的现象。它并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体现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以我国《婚姻法》为例,它规定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第一,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成长的重要场所,从出生到婚嫁,另组家庭,“家”是生命的延续,是个人身心调和、价值观念养成的基础,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世界各民族及东西方宗教,都强调婚姻的神圣性,家庭的稳定性。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五伦”、“十义”,其内容仅家庭关系即占半数以上;印度婆罗门 虽一生的修行,但仍以居家期最长,强调家庭责任,家庭祭礼从出生到老死;犹太教的“摩西十诫”:教导人民“要孝顺父母”、“不邪淫人妻、偷恋人夫”等;佛教也很重视家庭关系,因此在《善生经》、《大宝积经》、《优婆塞戒经》等诸经典中,均有佛陀教导信众如何实践家庭伦理的记载。
现代人间佛教所提倡的,也正是以佛陀的人本精神,从自己家庭的人际关系、经济生活、家居生活等做起,健全家庭,建设人间净土。
二、婚姻是人乘佛教的基础
何为人乘佛教?
人乘佛教是“五乘佛法”的重要部分,它主要教导人们:如何度过合理人生,以及获得现世安乐幸福,并在来世再生为人的道理及方法。
这里简介一下“五乘佛法”的内容。
释迦牟尼佛一生讲经四十九年,说法三千余会,内容涉及社会人生的诸多问题和各家学说。佛所说的全部法从内容上可分为“五乘佛法”或“三士道”。
“五乘佛法”即∶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乘”是运载之义,指能乘载众生,运至彼岸者的交通工具。“五乘佛法”即:
1、人乘法——以归依佛法僧三宝 和守五戒 为乘,脱离四趣(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生于人道,故名人乘;
2、天乘法——讲如何提升生命,生于天堂长享快乐之法;
3、声闻乘法——讲个人如何超出生死,获得永恒幸福(涅槃)的“四谛法” ;
4、缘觉乘法——讲个人如何更彻底地超出生死、达到涅槃的“十二因缘” 法;
5、菩萨乘法——讲普度众生共出生死、达到最彻底的永恒幸福和园满、无限自由之法。
五乘法形成一阶梯结构,下乘法为登上上乘法的必然台阶。五乘佛法犹如小学、中学、大学、硕士、博士生,次第而上。
“三士道”,即∶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
第一类“下士”,是不希求解脱世间轮回的痛苦,只求今生或后世的利乐,又称之为“人天乘”;
第二类“中士”,此种人着重追求个人解脱,以求脱离世间流转轮回之苦,称之为“声闻、缘觉乘”;
第三类“上士”,不仅自求解脱,并愿普渡众生,故又称之为“菩萨乘”。
同此,修习次第也可分为三道,即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
从原始佛教的《阿含经》等教典看,佛陀对人们过好家庭伦理生活十分重视,他对人伦政道的关心,对民众生活的洞悉,及有关过好世俗生活,都有详尽的教诫。他不仅是一位教导人们了生脱死、追求真理的宗教导师,还是一位善于教导人过好世俗生活的生活导师。
“人乘法”的基本内容——就是以过好物质生活、伦理生活,做好人、受持五戒等。“人乘法”无疑是佛陀教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多与婆罗门教、儒道诸家及基督教有关说法相通相近,虽然是世间法,却是出世间法的基础。犹如建造高楼,须先打好地基,世间法之基础不稳固,凭什么出得世间?连人都做不好,谈何成佛?
三、佛教的婚姻观
佛教的婚姻观,简明的说就是佛教对婚姻的看法。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婚姻源自爱欲心;
●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爱欲源自“我见”,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
1、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
依佛法的观点,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则是——婚姻是由于人们内在的爱欲需求,累世的会聚因缘,以及业力的牵引,导致今生男女两人遇合,组成家庭,乃至生儿育女。
这中间,有其必然的因果关联。一对美满的家庭如此,一段痛苦的婚姻也有其必然性。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婚姻的美满与痛苦,来自各人前世与今生的行为和造作,非是上天安排,也非他人强加。故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过去、现在、将来的行为负责。
同时,佛教也教导人们要遵从所在国家的法律、道德,保持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问:常听佛教中讲业力,请问什么是业?什么是业力?
答:业,即行为或造作之义,它包罗了思想、语言和行为的方方面面。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业力: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果之力用,称为业力。善业有生乐果的力量,恶业有生恶果的力量。佛经说:“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
斯里兰卡那兰陀长老在《觉悟之路》中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发生在任何一人身上的任何事,都是其本人应得的。……我们对自己的幸福快乐和痛苦忧恼负责,自己创造自己的天堂,自己挖掘自己的地狱,自己是自己命运的设计师。”
又如在生活中,当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孩子说:“做一个好孩子,你将得到快乐,我们就会喜欢你。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你将得不到快乐,我们也不会喜欢你了。”这时,她教育孩子的也正是业的思想。
我们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是业力因果最通俗的说法。
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它固然是今生的努力所为,但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如有的人一辈子小心谨慎,为人厚道,婚姻却屡遭挫折;有的人虽然未经努力,而幸福婚姻却如影随形,得来全然不费功夫。这种看似不合理的差异,除了三世因果说,确实很难解释得清楚。
婚姻的偶然中也有其必然性。
2、婚姻的本质
问∶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答∶婚姻的本质——是无常、无我、无自性和唯识的。
婚姻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诸因缘合和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它的本质,是“缘起性空”,虚幻不实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体(自性)上则是“空”的。
一般人听见“空”,便以为一无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
其实,空是无自性义:即万物万物皆是发展、变化的,有条件的;非永恒不变、无条件的存在。不仅爱情、婚姻是有条件的,世间万事万物均是因缘合和而成的。虽然没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和婚姻,但是有条件的、因缘聚合的婚姻,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所谓:有因有缘则诸法(事相)生,无因无缘则诸法(事相)灭。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希望完美、希望永恒的观念,来自我们内心深处的执着欲望,这——就是痛苦的根源。
爱情的真相是什么?
大概很少有人说得明白。在爱情中的人们很容易痴迷,相信“爱你一万年”的诺言。如流行歌曲中唱的那句:“一份真爱,如果要让我定出它的时间界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句话,让许多青年男女感动得如痴如醉。
但科学与实践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爱情、婚姻不过是诸因缘——包括生理化学(激素)的作用结果。
爱情与婚姻,并非如诗歌唱颂的那般纯洁、高尚、永恒。人们发现:现实中长久的婚姻,往往平淡无奇,而那些震撼人心、离奇凄美的爱情,则如夜空中的流星——闪亮耀眼却又短暂,令人掬捧出无数眼泪!
3、婚姻源自爱欲心
“一切众生皆以爱欲而正性命”,爱欲是三界众生轮回的根本。如《圆觉经》云:“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也就是说有爱欲之心,就会轮落三界之中而不得解脱。
佛教把有意识的生命称为“有情”,如人、狗、鬼、神等皆是,佛教认为其组成要素:除地、水、火、风、空外,最重要的是要有“识”,即有知觉与认知的功用。在《增一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因缘识来受胎,云何为三,于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处与共止宿,然若无外识应来报,便不成胎,……”这段话说明受胎,除了父母外,还要有外识(神识)前来参与才可。
“神识”即现代人所说的灵魂,“神识”之所以来投胎,驱使它的力量就是爱欲心。
对普通人而言,人生最重要的是两件事,就是“饮食男女”。饮食是维持肉体生命的存在所必须,而男女欲爱则是维持人类种族延续的必要活动。
古人说:“饱暖思淫欲”,在饮食、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男女欲望的满足,往往上升成为第一需要。两性之间的迷恋,经过多生累世的熏染,于是在人们的意识深处,它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性,以至变得痴迷坚固。故佛陀曾指出:众生对淫欲的执着,甚深甚巨;如果对世上还有一种事物,其迷恋程度若能与它相等的话,那么,便没有任何众生能超越生死,我也无法度众生了!如《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由此可见,淫欲的力量何等巨大,这也是众生始终在六道中的轮回之因。
《佛说四十二章经》又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佛说八师经》:“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
下面,我们来看看爱欲在婚姻中的作用。
就男女的感情产生来说,最核心的元素是情欲(贪)。男女从相识到产生感情,是因为彼此爱慕的欲贪,因此通过交流、协调,而有可能发展成为夫妻。从贪的角度来分析男女的感情。贪的对象有很多,其中色贪第一、眷属贪第二,其它还有财、名、食、睡等,譬如有人贪对方的美貌,有人贪对方的钱财,有人贪对方烧的好菜,有人贪甜言蜜语等,这都是贪着。但是男女之间最深的贪着是情欲,这是维系男女感情最根本的东西。
男女的情欲有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本质是一样的,但是程度有差别。
(1)色:也就是贪着外在的美貌;
(2)情:所谓情是两个人心灵有了沟通点,不管任何沟通点,都会产生情。不但男女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3)爱:爱已经是一种执着,就是不管你爱不爱我,反正我爱你!这跟情是不一样,它是不需要沟通的;
(4)淫欲:淫欲是生理的反应,比较污浊,不管有没有色、情、爱,它是一种经常出现的生理需求,属于动物性(众生性)的层面。
这四个层次,就是男女之间互相贪着的情执。所以如果没有办法超越这四个层次,就一定会堕入男女情欲的漩涡而苦恼。因为有爱欲,我们心性便无法达到最深刻的纯净。
不少男女今天为什么会离婚?一定是彼此的贪着已经没有了,或是外面的贪着比对妻子的贪着更强烈;今天为什么他会爱一个不该爱的人,而舍弃他该爱的人,就是因为他烦恼、愚痴,善性太弱了。如果人的心灵纯净,他站在任何角度,都会把他的烦恼降伏,让他的善性激发,面对再大的困难,他都不会使感情破灭。今天我们看到任何感情的案子,都可反省到人性的缺憾,知道必定是有烦恼障蔽人的心性,让他陷入愚痴执著的状态,而造成错误的决定。
所以如何激发人的善性,降伏人的烦恼,才是彻底解决人与人之间感情问题的关键。
4、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问∶我们希望拥有婚姻和建立家庭,这个欲望是与生俱来的吗?
答∶是的。这个欲求潜藏于内心深处,生生世世,根深蒂固,它就是佛法所说的“爱欲”。爱欲,包括了性欲,但它的范围更广。爱欲,即贪爱之法。与爱着、爱染、爱执同义。爱,意为贪恋执着于一切事物。欲,又作乐欲,意谓希求、欲望。
爱欲主要有财欲、色欲、饮食欲、名欲、睡眠欲等五欲∶
(一) 财欲,财即世间一切之财宝。谓人以财物为养身之资,故贪求恋着而不舍。
(二) 色欲,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贪染,而起造诸种淫欲之事。故心贪求恋着,不能出离三界。
(三) 饮食欲,饮食即世间之肴膳众味。谓人必藉饮食以资身活命,故贪求恋着而无厌。
(四) 名欲,名即世间之声名。谓人由声名而能显亲荣己,故贪求乐着而不知止息。
(五) 睡眠欲,谓人不知时节,怠惰放纵,乐着睡眠而无厌。
几年前的冬天,我乘火车从北方返回四川,临近春节,返乡归家者甚多。漫漫旅途中,与几位中年打工者谈起了佛法:
问∶“出家人可不可以结婚?”
答∶“不可以。”
问:“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佛教也可以改革改革嘛!”
荅:“不行!这一条是佛教出家人的根本大戒,如果做不到的话,就不能出家。”
问∶“为什么?”
答∶“出家人是舍小家,为大家。为了追求真理,学习佛法,需要长时间的投入和实践。有了家室,就会时时替自己打算,容易增加私心和占有欲,身心都会被绑住,没有办法全身心的奉献和实践,更不可能无条件地服务大众。”
问者惊愕∶“唉呀,如果不结婚,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就想不通这些人,为什么好好的不结婚成家,跑去出什么家。幸好国家没有禁止结婚,如果真要我不结婚的话,我情愿马上自杀!”
车厢里随即发出一阵附合的笑声。……
这个例子,说明一般人皆对婚姻十分执着。
5、爱欲源自“我见”,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
一般人的爱欲,主要是五欲中的食欲、色欲,表现在对异性的追求、家庭的迷恋,对所爱事物的执取不舍等;这种贪欲是一强大的潜在心力,它是绝大多数生命痛苦的主要根源。正是这种大小不一的贪欲,引导众生往复轮回于此婆婆世界,迫使众生执着于生命的一切形式。
爱欲心强的人,则对五欲均有很大的贪爱与占有欲,既使他们在生活中,早已出人头地,家庭、权力、财富、名誉等等,应有尽有,但他们还是会无止境地向摄取一切。个别人还可表现为强烈的征服欲,除了占有、征服世间的名、利、异性外,其欲望还扩大到对事业、国家,甚至对世界、太空的占有与征服。如中外历史上的暴君:秦始皇、希特勒等等。
问:爱欲心从何而生?
答:从“我见”而生。人们意识深处一直执着的这个“我见”,即是凡夫流转的生死根本。导致“我见”的牢不可破,佛法上称为:“无明与爱”,它直接表现为“欲爱结”——即是心对情欲的贪爱。由于有我,便产生了我所爱,从爱自己(自体爱),发展到(境界爱),爱由我产生的一切,如家庭、财产、名誉等等。
《杂含卷一○?二六六经》言:“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不知苦之本际”。执取“我”是生命诞生的根源,也是轮回受报的根源;佛经中常以“爱欲海”譬喻爱欲蔽心之明,其深如海也。如《八十华严经十三》曰:“众生流转爱欲海。”
执着创造了生命,同时也把苦放在了生命中。佛陀曾喻示有关爱者,《增支部》经典即谓:“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
《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又云:“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佛说八师经》云:“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
故佛教言爱言憎,恰若手心、手背,为一体之两面。爱之愈深,则憎怨之可能愈大。故当人们享受“五欲之乐”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创造痛苦。
通常说来,感观享受是凡夫俗子最大的快乐。毫无疑问,对这些迁流不定的物质快感的期待、满足和回忆,确实会给人带来一种短暂的快乐,但是它们都是迷幻不实的假象。根据佛陀的教诫,超越物质享受,超越生死系缚更为快乐。
古德云:“一灯能破千年暗,”只要我们觉悟到生死轮回的根本源自“我见”,“欲爱结”就会被逐渐解开,系缚我们的无明、贪爱的力量就会失去作用,超越生死,解脱自在便能得到。
但要从爱欲执着中超越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仅一般人执着于婚姻家庭,就是一些已经学佛的居士,面对家庭婚姻变故,思想上往往也是多年不能适应:
前几年,我在街上遇见一位熟人,乍见之下,令我不敢相认:她骨瘦如柴,面色晦暗。她倒是一下就认出我,并招呼我。叙谈之中,我才知道她的家庭发生了变故:丈夫提职升官后,经常深夜不归;理由是工作忙,要陪客吃饭等等。她儿女已大,各自皆建立了小家庭,平时亦难见面,故她常是独守空房。
最后,她开始追踪丈夫行迹,发现丈夫晚上的工作地点,往往是在夜总会、OK厅甚至包厢里。见此情景,她五脏俱焚,大吵大闹,甚至到市政府找领导,要求帮忙处理。领导回答:我们只管工作内的事,工作外的事管不了!
长期的郁闷与痛苦,使她患上胃炎,后又转成胃癌,体重降至士六十余斤。在医院做了切除手术不久,她便独自住进了市郊的一座寺庙内,皈依了佛教,成了学佛居士,过起了晨钟暮鼓,吃斋念佛的生活,力求内心平静,前后已达一年。
但她看到我后,谈起往事仍是愤愤不平,一连迭地说:“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以前家庭条件那么差,儿女又多,他那么勤快,对我也好;为什么现在条件好了,他反而在外面花天酒地不规矩?为什么?……”想到她既然已入佛门,我便用佛法开导她,希望能平复她的怨恨,但后来发现完全没用,她已成了现代的“祥林嫂”,自问、自答、自怨,使我感到无能为力,唯有嗟叹不已。
在婚姻家庭中,执着感情的永恒,往往成为痛苦的根源,譬如印度泰姬陵的故事。
曾有人说,无论是国际政要还是普通游客,但凡来印度,哪怕日程再忙,都要挤出时间,去瞻仰一下位于新德里以南200公里处的泰姬陵。的确,在世人眼中,泰姬陵就是印度的代名词。这座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宏伟陵墓,正如万里长城一样,浓缩着一个伟大民族和文明古国数千年的灿烂文化。
建造泰姬陵的故事在印度家喻户哓。
但建造泰姬陵的动机并非出于高尚无私,而纯粹是个人情爱的执著。
泰姬陵——是印度莫卧儿王朝帝王沙贾汉,为爱妃泰吉?马哈尔于1631年至1648年而建造的。
当年印度国王沙贾汉听到他36岁的爱妃,在分娩第十四个孩子时难产去世的消息后,竟因悲伤一夜之间白了头,为此他穿了两年丧服。为纪念泰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国王,倾举国之力,耗费无数钱财,大约有2万名工匠参与建造,历时22年才完成这座晶莹剔透的泰姬陵。
国王本想在河对面再为自己造一个一模一样的黑色陵墓,中间用半边白色、半边黑色的大理石桥连接,与爱妃相对而眠。谁知泰姬陵刚完工不久,其子就弑兄、杀弟篡位,他也被囚禁在离泰姬陵不远的阿格拉堡。此后整整8年的时间,国主沙贾汉每天只能透过小窗,凄然地遥望着远处河里浮动的泰姬陵倒影,直至病死。
尽管300多年来泰姬陵的两侧,一直威严地矗立着两座暗红色清真寺为它保驾,但泰姬陵还是孤独、寂寞的,就像一位形单影只的绝代佳人,在潺潺的朱木拿河边痴痴企盼着爱侣归来。亡者有灵,不知对每天来自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熙熙攘攘的游客作为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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