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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册 佛教史 第十三课 民国佛教史

第四册 佛教史  时间:2020-08-18   作者: 星云法师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第十三课 民国佛教史
 

  佛教历经太平天国之乱,衰颓不堪。至清末民初,庙产兴学的风潮,更使佛教的发展雪上加霜。当时迫害佛教的不再是少数帝王官僚,如三武一宗,而是整个社会,使得佛教面临历代最大的危机。幸有佛弟子们起而护法,如:章炳麟发表〈告佛弟子书〉及〈告白衣书〉两篇文章,燃起僧青年佛子护教的热忱。又有陈樨庵、周叔迦等以金陵刻经处与只洹精舍等处为中心,影印刊行佛经,以及倓虚、谛闲、太虚、月霞、东初、欧阳渐、吕澂等兴校办学,为佛教复兴作育人才。这一切皆予中国佛教复兴的契机,不仅使佛教教义的阐扬与研究较清代进步,也使佛教各宗逐渐抬头,尤其禅净双修的行持,成为佛教的主流,水陆法会及各种经忏为主的法会也迅速发展,且延续至今,仍隆盛不衰。
  
  另外,佛教为了应变民初政治、思想、文学等变革而筹组教会,倡导革新,人间佛教的理念应运而生,成为民国以来一大特色。公元一九一一年,天童寺敬安法师等人创设「中华佛教总会」,初步提出了保护寺产、振兴佛教的口号。太虚大师提出佛教教产、教制、教理的三大革命,发表《整理僧伽制度论》,设立武昌、闽南佛学院及汉藏教理院,创办《海潮音》、《人海灯》、《佛化报》、《佛化新青年》等杂志,乃佛教革新运动最著力者。
  
  「七七事变」后,太虚大师又号召佛弟子群起救国,全国佛教僧青年齐力响应,可说是中国佛教由旧趋新的一个转折点。惟经八年抗日,中国佛教方期重建之时,又值国共失和,中国大陆佛教几至灭绝。在此同时,佛教僧青年于一九四九年随国民政府来台,中国佛教得以在台延续发展。计民国肇立至国民政府迁台约三十八年间,为教为法的高僧大德有虚云、来果、弘一、慈舟、圆瑛、印光、敬安、大醒及欧阳竟无、梁漱溟、汤用彤、王恩洋、唐大圆、江味农、范古农、吕碧城、周洋光、戴季陶等。政府来台前后的台湾佛教已有月眉山灵泉寺、大湖法云寺、观音山凌云寺和大岗山超峰寺等四大主流法派,佛教多具闽南、斋教或日本化的性质。直至中国僧侣陆续来台后,不断的努力,如一九四八年慈航法师主持「台湾佛学院」,一九五三年白圣、太沧、智光、南亭在台南大仙寺首开戒坛,台湾佛教才重新回归到传统中国佛教的形式制度。
  
  此后,在台湾政治、经济渐趋稳定、繁荣的情况下,佛教在各方面都有相当的成就,兹说明如下:
  
  一、佛教文化出版:重修大藏经、影印大藏经、佛教丛书、佛教刊物、工具书的发行编印、图书馆的设立等,皆超过大陆时期甚多。
  
  二、佛教教育:自慈航法师渡台,于中坜圆光寺首创台湾佛学院,提倡僧伽教育后,各地佛学院亦相继成立,其中历史最久远者为从一九六四年创立至今的佛光山丛林学院,历时已三十五年以上。
  
  三、佛教弘法:已由早期少数人的街头布教,演进为国家殿堂听众万人的弘法大会;弘法的媒介则从日据时代的纸剧和幻灯片,到现今多元化的舞台、电台、电视、多媒体等;弘法范围地区则从家庭普照发展到世界道场的成立。
  
  四、佛教社会福利:此乃本于佛教慈悲、福田思想,加上摄众生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思想教义等,所推动的社会福利工作。近年佛教团体在这一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当的成效与肯定。
  
  五、佛教社团组织的成立:政治解严后及人民团体法的修改,各种佛教社团组织纷纷成立,形成佛教界多元化的盛况。
  
  六、国际宗教文化交流:对促使各宗教间融和,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及国民外交,贡献甚钜。
  
  七、人间佛教的实践:佛光山在开山之初即遵照佛陀一代时教,以人间佛教为弘法的原则,实践六祖惠能大师「佛法世间觉」的主张,回归佛陀佛法在人间完成的本怀。其它如慈济、法鼓山等也有所推展。
  
  目前台湾佛教显现出蓬勃发展的迹象,但也出现许多的附佛外道扰乱视听,破坏佛教声誉。综合其产生主因:(一)组织松散:佛教缺乏整体组织,无法规范、审核僧众教团资格。(二)佛教教育未纳入教育体系,弘法人员水平不一,正信佛教教义尚未普及于社会。因此,为使中国佛教重新确立于国际宗教界,筹组佛教总部、僧伽法庭,订立各种法规,普及僧众教育,应是当前佛教迫切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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