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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开示:佛弟子应如何祭祀祖先

  作者: 印光大师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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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开示:佛弟子应如何祭祀祖先

中国传统文化里每年一度的清明节,佛弟子应如何祭祀祖先?净土宗十三祖师印光大师开示要以诵经、持咒和念佛号为主,同时辅以素食做供奉,切勿杀生和使用肉食来做祭品。以下为详细开示:

原文:

佛弟子祭祖先,固当以诵经、持咒、念佛为主。焚化箔锭,亦不宜废,以不能定其即往生也。即定其即往生,亦不妨令未往生者资之以用耳。(《印光大师文钞续编卷上。复海门蔡锡鼎居士书三》)

白话文:

佛弟子祭祀祖先,肯定要以读诵佛经、持咒和念佛号为主。焚化萡锭(金元宝仿品)也不宜废弃不做,是因为诵经、持咒和念佛后,我们仍然不能确定亡灵能往生。就算能确定往生,也不会妨碍其它未往生的亡者能得到资助使用。

《文钞》祭祖用素序 原文:

「食肉一事,大是怪事,但以习行既久,不知其非,反以为礼。故祭天地,祭祖宗,奉父母,待宾客,皆以肉为表示诚孝恭敬之物。世间圣人,不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事理,亦随顺俗情而行,又复谆谆于仁民爱物之道。推圣人爱物之仁,可知以肉表诚孝恭敬之非义也。

夫表我诚孝恭敬,当以极慈祥清净之物方可。何可以猪,羊,鸡,鸭,鱼,虾等极秽污之物,又复活活杀死。此等诸物死时,其惨痛怨恨,难以言宣。有仁心者,何忍以杀彼诸物,表我诚敬乎。试思此之诚敬,为顺理之诚敬乎,抑悖德之诚敬乎。仁人祭祖,尚求仁者之粟,今求屠刽之肉,是焉得为诚敬乎。

由是言之,杀生以祭天地,是逆天地好生之德,天神地祇,岂以此诸秽物为香洁,而歆飨之乎。盖祭者,欲藉此以食其祭品耳。至于祭祖宗,奉父母,待宾客,当思有益于祖宗,父母,宾客,方为合理。今以极惨酷之杀业,为我致诚敬之表示,令祖宗,父母,宾客同膺杀祸,此之诚敬,是祸害,非诚敬也。

而况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不加救济,反为表我之诚而加杀害乎。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入楞伽经,断食肉品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杀之而食。

世人只知现世,不知过去未来,故杀彼之身,充我之腹,以为理所应当。若知其生生世世,互相酬偿,及我与此诸物类,互为父母,兄弟,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互杀。勿道不敢自食,即祭天地,祖宗,奉父母,待宾客,亦不敢用肉。

以肉乃精血所成之物,谓天地神祇飨此,何异诬人食污。祭祖,奉亲,待客,何异杀过去祖宗,父母,宾客,奉现在祖宗,父母,宾客,又令祖宗,父母,宾客,永劫常受杀报乎。且勿谓人畜轮回,渺茫难稽,史鉴所载,多难胜数。即就近见闻,亦复不少。固当深信,勿造杀业,以既造杀业,必受杀报。

经云,菩萨畏因,众生畏果。畏因,则不造杀因,自无杀报。畏果,则徒劳畏惧,了无所益!」

白话文:

吃肉这件事,真是怪事。但因为从前流传下来太久,已不知道这样做的弊端,却反而以为礼节。所以祭祀天地神灵、祭祀祖宗、敬奉父母、接待宾客,都以大鱼大肉来作为诚意孝顺和恭敬的物品。世间的很多贤人,不跟人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的事理,而随顺俗情的行为,又还谆谆教导仁义待民、爱护动物的道理。

但以爱护动物的仁慈,就可以知道以肉来表达诚意孝顺和恭敬的做法是不仁义的了。想要表示自己的诚心、孝顺和尊敬,应当以非常慈爱、吉祥和清净的物品才可以,为什么要用猪羊鸡鸭鱼虾等极其秽浊、污脏等动物,还要将它们活活杀死呢?

这些动物在死亡后,它们身体的惨痛和对人类的恐惧怨恨,难以用语言形容说出。有仁慈、博爱心肠的人,怎么忍心杀死动物来表示诚意和恭敬呢?试想这样的诚敬,是顺应天理的诚敬,还是悖逆仁德的诚敬呢?

仁爱的人祭祀祖宗,尚且希望求得仁爱的果实,而现在却求来屠杀刀斩的肉食,怎么可能认为是真诚尊敬呢?所以说,以杀生来祭祀天地,实际上悖逆了天地的好生之德。天神地神,怎么可能以这些污浊、肮脏的肉食为香洁而喜欢享用呢?

祭祀的人,不过是希望自己能吃到这些肉食祭品而已。至于祭祀祖宗、敬奉父母、接待宾客,应当想到要有益于祖宗、父母和宾客,才是合乎天理。现在以极其悲惨残酷的杀业,作为自己诚敬的表示,让祖宗、父母和宾客一同受累于杀戮之祸,这样的诚敬,只会是祸害,而非诚敬了。

何况一切众生,都是过去我们的父母,也是未来的佛,我们不加以救度帮助,反而为了表示诚敬而对其加以杀害?《梵网经》里说:“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楞严经》里说:“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

《入楞伽经》断食肉品说:“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杀之而食?”

世人只知道现世,不知道前生来世,所以杀它的身体来填充自己的肚子,以为理所当然。如果知道生生世世人和动物之间都相互报应偿还,知道我和动物等,都曾经做过父母,兄弟,眷属一起生活;相互成为冤家对头,相互杀害。别说不敢自己吃,就算是拿来祭祀祖宗、敬奉父母和接待宾客,都将不敢用肉了。

肉本是精脓血水所长成的东西,天神地神来吃,那跟污人吃污物有什么不同呢?祭祖、奉亲和待客,跟杀过去的祖宗、父母和客人,再用来敬奉现在的祖宗、父母和客人,还让他们也跟着永远都受到杀害的报应有什么不同吗?

更不用说,想要从畜生轮回做人,是多么的困难和渺茫了。历史对此的记载,数不胜数,就算是近代见闻,也为数不少。所以切勿再造杀业,以所造杀业,必当受到被杀报应。

佛经有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害怕起因,而凡夫害怕结果。畏惧起因,就不会起杀的心,自然不会受杀的报应。造了很多恶的因,而畏惧报应的结果,则徒劳白费心机,根本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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