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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三问

  作者: 宗舜法师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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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三问

对于清明节,不论是否信仰佛教,大家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疑问困惑,今择其最常见者三条,从佛教角度进行解答。即:一、人死一定变鬼吗?二、佛教祭祀鬼神吗?三、祭奠先人可以烧纸吗?

说到清明节,大家都会想起一个词——“慎终追远”。《论语·学而》:“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何晏之《集解》解释说:“慎终者,丧尽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这是说,对待父母丧的丧事和祖先的祭祀,要依礼尽哀、恭敬虔诚。终,指父母丧。远,指祖先。

清明节祭奠先祖,是中华民族特有的孝道传统,是礼教的范畴。尽管这不是佛教的习俗,但是值得佛弟子提倡。我理解清明节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缅怀先人,感恩他们对我们的养育。

第二,正视无常,珍惜当下的每一段善缘。

一、人死一定变鬼吗?

答:变鬼的可能性很小。按照佛教的观点,人死以后,有三条道路可以选择:第一是成佛无生无灭。第二是往生净土,脱离生死轮回。第三就是继续六道轮回。假如我们做不到前面两种,只能生死轮回,那么我们死后可能生于天道,也可能生于阿修罗道,也可能生于人道,也可能生于畜生道,也可能生于饿鬼道,还可能生于地狱道。

所以人死为鬼,只是六道轮回中的一种可能性。而且,天道和阿修罗道,则基本同于我们普通所说的“神”。饿鬼道中,多财鬼则也有很好的享受,甚至有厉害的神通,这也相当于我们常说的“神”。

我们重点说一下佛教中与中国人“人死为鬼”观念比较接近的“鬼”,那就是由阎魔王(也作琰魔王)统理的三类鬼。《佛光大辞典》解释说:

根据《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三十一载,阎魔王所居之处有无财、少财、多财三种鬼,此三种鬼中各复有三种,故共计九种(类)鬼。即:

(一)无财鬼,下分三种:(1)炬口鬼,此鬼口中常吐烈焰,炽然不息,身形则如被火燎烧之多罗树(棕榈树)。(2)针口鬼,此鬼腹大如山,咽喉则细如针孔,虽见诸种上妙之饮食,然不能吞咽,故饥渴难忍。(3)臭口鬼,此鬼口中恒出极恶腐烂臭气,其臭过于粪秽,且自熏于己,故常呕逆,若遇饮食亦不能食,常为饥渴所恼。

(二)少财鬼,下分三种:(1)针毛鬼,此鬼身毛坚利,难以亲近,其坚毛内钻自体,外射他人,苦痛难忍,偶有不净之食以稍济饥渴。(2)臭毛鬼,此鬼之身毛臭过粪秽,熏烂肌骨,蒸坋肠腹,冲喉变呕,荼毒难忍,然若拔其毛,则伤裂皮肤,转加剧苦,偶有不净之食以稍济饥渴。(3)瘿鬼,此鬼于咽喉生大瘿,犹如痈肿,热痛酸疼,然又更相剥挤,致使臭脓涌出,共相争食而稍济饥渴。

(三)多财鬼,下分三种:(1)希祀鬼,此鬼常向祠祀中享受祭品,犹如飞鸟,遨游虚空,无有阻碍,盖此鬼先世积财而悭吝不能布施,且希冀子孙之祭祀,故生于此鬼道中。(2)希弃鬼,此鬼常希望以他人所弃吐、残留等物,供其食用,此乃因其宿生悭吝,故于有饮食之处,或见秽物,或不能见,或乐于净物,而又见秽,随其业力之不同,而得多寡厚薄之食。(3)大势鬼,此鬼之势大,诸如夜叉、逻刹娑、恭畔茶等均属之,或住于灵庙,或依于树林,或居山谷、处空宫等,所受之富乐与诸天相同。(据佛光山电子版)

多财鬼中,那些有与天神一样享受非常好的,才能接受人间的祭祀供养,也就是说,儿孙们在清明或其他时间的祭祀,唯有这类饿鬼(多财鬼),才会接受儿孙的祭品。

而从佛教角度说,鬼的范畴更宽。六道众生中,并不仅仅“人死为鬼”(人死也不一定做鬼)的,也可能是从地狱、畜生、天中来的。这类鬼,名目繁多。有高级而被称为天(神)的,也有极低贱的。名目有夜叉、罗刹、乾闼婆、紧那罗、鸠槃陀、毗舍遮、富单那、迦吒富单那等。

这类鬼(泛称为鬼神),高级的称为天,如四大王众天、忉利天,有些是鬼而又天,天而又鬼的(也有畜生而天的,如龙、迦楼罗、摩睺罗伽等)。这类鬼神,有善的,信受佛法,护持三宝;而恶的会害人,障碍佛法,所以佛法有降伏这些鬼神的记载。

二、佛教祭祀鬼神吗?

祭祀鬼神的目的,不过出于求福与免罪两种。而常人祭祀的鬼神,往往有善恶之别。恶神固不待言,善神因为没有断除烦恼,他对于祭祀礼拜他的信徒,有时候会降福,有时候也会降祸。

我们选择佛教作为皈依,以三宝为归敬的对象,根本在于转凡成圣,乃至成佛,靠的固然有三宝的加持,更多的是要自我的解脱。谄媚鬼神,可能得到一时的利益,但鬼神尚在轮回之中,又如何赐予我们什么解脱?佛陀教导我们,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

那么,佛教对于鬼神就一味排斥吗?当然不是,首先,出于特殊情况,向天神或者鬼神求助,并不违犯佛教的戒律,也不会破归依体。

在昙无谶所译《优婆塞戒经》卷五“净三归品第二十”中说:“若人为护舍宅身命,祠祀诸神,是人不名失归依法;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礼拜外道,是人则失三归依法。”这是说,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庭或者身命,可以向天神祭祀求救,这样不算破三归依。但是如果认为天神可以救一切怖畏而礼拜外道,就算破归依。可见,对祖先表达追思之情的祭奠更不会有什么问题。

破不破归依体,关键在于有没有归依、崇信之心。值得一提的是,今天有的人对于佛教的护法善神的认识和态度都很偏颇,一味混同外道天神来对待,甚至自行将他们“外道化”,这是非常不妥的。从大乘佛教观点来看,既然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则诸天善神(包括不信仰佛教的善神在内)并不比我们居于人道的众生低级。尤其是归依三宝作为护法的善神,他们和我们就是同学的关系。可以说本身即是内道,只是身份不同。而且福德智慧、神通、能力都远远超过我们,我们有何资格视他们为异端另类?甚至轻蔑、诽谤?

其次,佛教对于先人就不关心了吗?当然也不是。佛陀亲自为父亲抬金棺,为母亲升忉利天宫说法,都是一种报恩。报恩思想,在佛教里面是非常浓厚的。中国更是被儒家“慎终追远”思想影响,对于死后父母等祖先的鬼道生活,总是希望有所救济,所以在孝亲报恩思想方面,很容易接受佛教的观点。

最著名的是《盂兰盆经》所说,目连尊者证得阿罗汉果后,用神通看见生母堕在饿鬼中,请佛救济。佛说: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日,发心供养僧众,可以使七世父母、六亲眷属等脱出三恶趣(地狱、饿鬼、畜牲)的苦报。

除此之外,汉传佛教根据《地藏十轮经》说:地藏菩萨特地在秽土人间,现出家相。经中宣说种种堕地狱的恶业,劝告在家众不可违犯。这是着重化度众生,希望他们不致于堕落地狱,并不是专门救堕地狱众生。但是,地藏菩萨神力示现,也有现“阎罗王身”、“地狱卒身”的,因而汉传佛教特别注重地藏菩萨救度地狱饿鬼的法门。

弘一大师曾专门撰写《普劝净宗道侣兼持诵地藏经》说:

《观无量寿佛经》,以修三福为净业正因。三福之首,曰孝养父母。而《地藏本愿经》中,备陈地藏菩萨宿世孝母之因缘。故古德称《地藏经》为“佛门之孝经”,良有以也。凡我同仁,常应读诵《地藏本愿经》,以副《观经》孝养之旨。并依教力行,特崇孝道,以报亲恩,而修胜福。

所以,我们提倡在清明等节日为亡者念佛(无论阿弥陀佛、药师如来琉璃光、观音菩萨、地藏菩萨都好)、诵经(任何佛经都有功德利益,并非只能念《地藏经》、《阿弥陀经》等),乃至做各种功德和佛事,如燃灯、供香、献花、奉茗、抄经、放生、吃素等等均好。

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生活中不乏一些对鬼道特别感兴趣的人,动辄说这个有多少冤魂附身,那个有鬼怪多少附体等等,乃至白日见鬼云云,神乎其神,鬼气冲天。按照佛经说法,鬼道众生原本与我们这个世界杂居,但是大家彼此不相妨碍。鬼不开人眼见人事,人也不开鬼眼见鬼事。如果想要开什么眼,恐怕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有没有足够心理承受能力,天天看到与鬼神生活在一起。

我想慎重告诉朋友们:念佛信佛成佛,念鬼信鬼成鬼。以相应故。习气牵引故。好乐故。

三、祭奠先人可以烧纸吗?

(一)纸钱来源于陪葬风俗

烧纸钱的风俗,是从古代以钱币陪葬演化而来的。远古重厚葬,甚至以奴隶和大量青铜器陪葬,无非是想让死者在阴间继续活着时候的富裕生活。但奴隶是主要劳动力,贵金属资源也有限度,厚葬是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所以出现用象征人形的“俑”来陪葬,孔子甚至骂道:“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起码改用俑人,比用活人进了一大步。

而陪葬用铜钱(包括金银之类)的风俗,兴于汉代,并一直延续到后代。但是铜开采不易,铸造成钱后成为法定货币,大量用于墓葬,是对社会财富的严重浪费。所以历朝都有禁止葬钱的法令。魏晋以来,逐渐以纸钱代铜钱,而唐代此风大盛。如李山甫诗:“可要行人赠纸钱。”

徐凝诗:“无人送与纸钱来。”佛教受此风俗影响,唐代也开始用纸钱。唐代著名的精通历数算法秘诀的一行法师(中学课本中称僧一行),在所撰《七曜星辰别行法》中明言:“皆须如法酒脯纸钱,一依向二十八宿脚下次第。”这在过去经典中,是没有的要求。

(二)烧纸兴盛于唐

最初的纸钱,是埋葬于墓中或者抛撒(包括挂)在坟头的,并不焚烧。有文字记载可查考的,焚烧纸钱大致始于唐玄宗时期。《旧唐书》〈列传〉卷八十王玙传所述,祠祭使王玙由于玄宗爱好道术,企图以祀事而得帝幸,于是每行祠祷皆焚纸钱以祈福祐。于是民间风从。宋代封演的《封氏见闻纪》说:“后汉蔡伦所造,魏晋以来,始有其事。凡鬼神之物,其象似亦犹涂车刍灵之类,古埋帛,今则皆烧之。”古埋帛,就是指古人陪葬以绢帛,而今人都焚烧纸钱。

(三)古人对烧纸的非议

但是,焚烧纸钱的风俗,在古代也是有争议的。欧阳修所撰《新五代史》卷一十七末就感慨说:“五代,干戈贼乱之世也,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如寒食野祭而焚纸钱,天子而为闾阎鄙俚之事者多矣!”

这是明确把焚烧纸钱,归于下里巴人的“鄙俚之事”,认为天子去做,乃是礼崩乐坏的表现。要明白这里的指责,先要弄懂寒食的相关故实。

寒食节,在清明前一日或二日,也有地区说就是清明的。按照《周礼·秋官·司烜氏》的记载,“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可知周代即在寒食禁火。而民间相传春秋时晋文公负其功臣介之推。介之推愤而隐居绵山。文公悔悟,烧山逼令出仕,之推抱树焚死。人民同情介之推的遭遇,相约于其忌日禁火冷食,以为悼念。以后相沿成俗,谓之寒食。

这个附会,大致起源于晋代。在寒食禁火之时焚烧纸钱,于礼不合。加上唐代王玙采用的焚烧纸钱的方式,在当时即被认为“类巫觋(音xí,泛指巫师),习礼者羞之”,这样就难怪《新五代史》那么严重地指责了。

(四)佛教的烧纸习俗

佛教中记载使用纸钱,也是始于唐。受世俗影响,寺庙在做法会的时候,将纸钱挂在堂柱上,法会结束后焚烧,以飨鬼神。另外,还有两种纸钱在过去常用。一是所谓“往生钱”,即将往生咒印于纸上,焚烧给亡者,以求其早日往生净土。

二是所谓“寄库钱”,民间传说,为减轻死者之罪业,死者须持纸钱向冥土府库缴纳,故纸钱亦称寄库钱。阳上之人,希望家里亡故的亲人在阴曹地府少受些罪,就多多烧纸钱供其上缴冥库。

从愿望说,这两类大抵都是好的。但是焚烧经咒,佛教认为乃大不敬,所以残破经书,古代都是建塔等封存供养,并不敢焚化。往生钱是否如法,显然值得商量。而交钱免罪,类似行贿,正义之士,所不齿也。甚至后世有人活着的时候,就大量烧钱,为死后作准备,古代称为“寄库”。

明代莲池大师在《正讹集》中指出:“世人多烧纸钱锡镪(音qiǎnɡ成串的钱),投牒冥府,冀来生受用,谓之寄库。此讹也。纸、锡可致来生之富,则富室生生富饶,而贫人终无富日。善恶报应之说虚矣。”

宋代王龙舒在《龙舒增广净土文》卷五中痛斥说:“予遍览藏经,即无阴府寄库之说。奉劝世人,以寄库所费,请僧为西方之供;一心西方,则必得往生。若不为此,而为阴府寄库,则是志在阴府,死必入阴府矣!”此言甚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不希望亲人为鬼,则应多念佛,少烧纸。

(五)印光大师相关开示

除了烧纸钱之外,过去还讲究烧“金元宝”、“银元宝”,即用锡箔纸折叠的“元宝”,认为比纸钱更贵重。对于这样的行为,印光大师明确表示:

“锡箔亦不可废,亦不必一定要烧多少。须知此济孤所用,佛菩萨,及往生之人,了无所用。亦当以佛力、法力、心力,变少成多。若人各得一,纵数千万万,也不能遍及,以孤魂、与鬼神,遍满虚空故也。若知变少成多之义,则济孤之心亦尽,而且无暴殄之过。是在人各至诚以将,则心力周遍,冥资亦随之而周遍矣。”(见《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卷上“与李慧澄居士论焚化经灰及往生钱书”)

这里印光大师认为锡箔乃是救济孤魂所用,从慈悲心角度说,可以利益到他们,所以说“亦不可废”。但也不需要烧得过多。因为佛、菩萨乃至已经往生净土的人,完全不用锡箔。而且孤魂与鬼神,遍满虚空,要烧多少才够?所以,烧锡箔的人,必须用心至诚,以佛力、自己心念力以及法界力这三力合起来,将少变多,则锡箔也可以遍满虚空,无不满愿。“则济孤之心亦尽,而且无暴殄之过。”

(六)应如何对待烧纸

我在凤凰网佛教录制原创视频节目《问道》中曾说过,作为寄托哀思,烧纸也无不可。但是总不如念佛诵经抄经供香。不过对于这样相沿积久的习俗,过度反对,也不对机。我觉得可以学习一下宋代大儒邵康节(雍)的做法。

邵康节春秋祭祀之时,也焚纸钱。程伊川(程颐)很奇怪,问邵康节为什么这么做。答曰:“冥器之义也。脱有益,非孝子顺孙之心乎?”所谓冥器之义,就是孝道的意思。古代殉葬之物称冥器,表达的是后人的追思之情。所以,邵康节的话翻译过来说:烧纸也就是尽孝道之义罢了。这样做或者有益于教化,那难道不是孝子贤孙们的本来要尽的心意吗?

于烧纸钱,当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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