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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止 第九章:回复依止

  作者: 坦尼沙罗法师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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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回复依止

    《小品‧羯磨犍度‧诵品2‧9至12段‧9页》(Cullavagga)提到:如果已免除依止的比丘行为恶劣,必要时,僧团可以通过「依止羯磨」,强迫他回复依止,其评判的条件如下:

1.他愚痴、暗昧。
2.他多罪而且不能悔改。
3.他与在家众不适当地交往、共住。

    如果比丘的这些恶劣行为达到相当的程度,僧团因为一再地施予他别住、本日治、摩那埵、出罪而不胜其烦──(这些名词乃是针对重复违犯僧残罪之比丘的治罪程序)僧团得以对他施行「依止羯磨」,这项羯磨与「呵责羯磨」是相同的,两者具有同样的处罚项目,唯一的差别在于:只要「依止羯磨」还未被解除,比丘就必须一直依止其依止师而住。如果比丘改过向学,达到僧团满意的程度,僧团就会解除「依止羯磨」,令比丘恢复独立的资格。
    无论如何,诚如上文所提到的,不论弟子尚在依止阶段,或者已经免除依止,只要他与戒师二者都还健在,而且是比丘身份,他就仍然必须对戒师奉行某些义务;戒师也同样必须对他履行某些义务,这包括他们必须如父子一般地互相对待──戒师时时关心弟子的安康,弟子也时时刻刻感激戒师的授戒之恩:赐予他比丘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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