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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观作作者品 第八(2)

  作者: 智谕法师  来源: 觉悟佛教网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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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如果定有作者,他不偷东西怎么叫偷者呢?不可能定有─没有因。他因待偷的行为才叫偷者,所以若定有作者,没有因。

  「亦定有作业」,这个不成立。一定有偷东西的业,可是没有人偷东西,不成立的,它没有因嘛!因为有人偷东西才造成偷业。定有作业─定有偷业了,不成立!那么说的话,譬如杀人,一定有了杀业,那么你杀人也得下地狱,不杀人也要下地狱,没这回事的。

  所以他说「作者及作业,即堕于无因」,没有因。就是因为作业和作者,因待而成。讲到这里,他破的原则讲过了。以下申论,申论他的过错。

  大家记住,这都是对待空。《中论》讲对待空、因缘空,其实两种是一样的。

  我们先了解他的意思,从头看。「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一个角度。「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又是一个角度。「决定业无作,是业无作者。」亦有亦无又是一个角度。「定作者无作,作者亦无业。」非有非无一个角度。最后他说都有,都决定有─「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作者及作业,即堕于无因。」不对了!所以《金刚经》讲,无有定法,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大家详细考虑,他所说的是不是有道理?

  龙树菩萨大智慧,他不离于原则。吉藏大师说出来,若人知二谛,即便知《中论》。如果你不通达二谛,就被他迷惑了。他讲的不外乎一个原则:一空一假。

  外人怎么呢?迷空假为实有,所以唯识宗说是遍计执。

  一空一假:假是依他起;依他起没有自性,就是圆成实,就是空。

  你们抓住他的原则。你们那一句不懂的可以问。

  中道有多名,譬如般若就是中道,般若讲真空妙有。它不过是讲真空妙有,换一个名词就是了,角度不同。好比山一样,看的角度不同。你从横的看,一个一个山头;竖的看,一条长龙。其实是一样。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这是说:外人你讲的不对!世间法固然说有业报身、有法身。可是业报身是假的,造业才叫业报身。造业是因待的,如果人造业也是业报身,不造业也是业报身,没有法身,就错了。

  大家知道这个就知道要领,十恶业不犯就是法身。如果犯了恶业,法身就是业报身。所以圣者常六道常法身。凡夫呢?常法身常六道。

  佛法因果法。所以龙树菩萨呵破外人的错误,说:「你要是堕于无因,就没有果了。」没有因果,破佛法。比如说:杀生为因,地狱为果;偷盗为因,饿鬼为果;愚痴为因,畜生为果;念佛为因,往生为果。都是因果法嘛!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因果法是不是定法?有因一定生果,是不是啊?可是佛在经上说,无有定法,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不是矛盾吗?谁能解答?

  因果法不是定法。怎么知道呢?有因就有果,没有因就没有果。你念佛就得往生,不念佛不得往生;杀人就下地狱,不杀人不下地狱。它不决定。如果决定法,就不对了。你念佛也往生,不念佛也往生;杀人也下地狱,不杀人也下地狱。那就不是佛法了。

  大家记住,莫把因果法当作定法。所以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破坏佛法。要是无因无果,就「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没有作业也没有作者,也没有所用的作法。

  我们知道,他说作业和作法是空的,空的就是假的,真空妙有。如果你执着定有定法,就没有作业,也没有作者,也没有所用作法。

  这一句话就明白告诉我们,没有世间法了。你说的有为法都是世间法,你要是主张定有作业、作者,破了你自己的世间法,有为法。无所用作法,所用作法,譬如偷盗业,所用作法:偷钱是偷盗,偷东西也是偷盗,偷其它的也是偷盗,所用作法不同。那定有作业、作者,就没有所用作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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