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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卿居士:醉酒后犯三十六种过失

  作者: 果卿居士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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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有众生。或颠或痴。或狂或騃(音癌)。不别好丑。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时。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犹如醉人。不别尊卑。以是恶业。故获斯罪。

  ----《梁皇宝忏》

  喜欢饮酒致醉的人,会犯种种过失,将来果报也如是,疯颠、愚痴、呆傻、愚昧。

  騃:痴傻。

  三十六失:一、不孝父母;二、轻慢尊长朋友;三、不敬三宝;四、不信经法;五、诽谤沙门;六、讦(音洁) 露人罪;七、恒说妄语;八、诬人恶事;九、传言两舌;十、恶口伤人;十一、生病之根;十二、斗诤之本;十三、恶名流布;十四、人所憎嫌;十五、排斥圣贤;十六、怨黩(音读) 天地;十七、废忘事业;十八、破散家财;十九、恒无惭愧;二十、不知羞耻;二十一、无故捶打奴仆;二十二、横杀众生;二十三、奸犯他妻;二十四、偷人财物;二十五、疏远善人;二十六、狎近恶人;二十七、常怀恚(音会) 怒;二十八、日夜忧愁;二十九、牵东引西;三十、持南着北;三十一、倒沟卧路;三十二、堕车坠马;三十三、逢河落水;三十四、持灯失火;三十五、暑月热亡;三十六、寒天冻死。

  -----摘自果卿居士《漫谈慈悲梁皇宝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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