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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经 25 水火喻

  作者: 屠友祥释译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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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水火喻

译文

往昔有一人做事,需用火和冷水,就取来了火,以澡盥盛水,放在火上。后来想取火用,而火都灭了:要取冷水用,而水又烧热了。火及冷水,两样东西都失却了。

世上的人也是这般,归依了佛法出家求道,既已出家了,又回首怀念妻子儿女父母眷属,以及俗世的情事、财色名食睡这五欲的恰乐,因此而失却了他原有的功德精进的火苗、持受戒律的清净之水。念恋情欲的人,两样都失,也是这般。

原典

昔有一人,事须火用,及以冷水,即便宿①火,以澡盥盛水,置于火上。后欲取火,而火都灭;欲取冷水,而水复热。火及冷水,二事俱失。

世间之人,亦复如是。入佛法中,出家求道。既得出家,还复念其妻子眷属世间之事五欲之乐。由是之故,失其功德之火、持戒之水。念欲之人,亦复如是。

注释

①宿:同缩,取。

解说

进不得邯郸之步,退又失寿陵之义,俱是两失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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