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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经 29 贫人烧粗褐衣喻

  作者: 屠友祥释译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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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贫人烧粗褐衣喻

译文

从前有一个人,贫穷困乏,给人家做活,得了一件粗布衣,就穿上了。有人见了,对他说:「你是上等种姓,贵人的后代,如何穿着这般破旧的粗布衣?我现在教你一下,可以使你得到一件上乘的漂亮衣裳。应听我的话,终究是不骗你的。」贫人听了,很是欢喜,愿意遵循他的话。那人就在面前燃起火来,对贫人说:「如今可把你的粗布衣脱下,放在火中,在这焚烧之处,会使你得到一件上乘的漂亮衣服。」贫人即便脱下,扔入火中。烧完之后,在这燃火之处觅求好衣服,一无所得。

世上的人,也是这样,过去生修行种种善法,由此才得了这人身,应当保护它,进一步修行自己的德业,却受了外道及邪恶的妖女的欺诳:「你如今应当信从我的话,修习种种苦行,投入到岩崖下去,跳进火坑里去,将这身体舍弃了,便可生到梵天上去,长远地得到快乐。」世上的人就依从了他们的话,遂即舍弃了肉体的生命。身体死去之后,就堕入到地狱里,备受了种种痛苦。既失了人身,又空无所获,像那个贫人,也是这样。

原典

昔有一人,贫穷困乏,与他客作,得粗褐衣,而被着之。有人见之,而语之言:「汝种姓端正,贵人之子,云何着此粗弊衣褐?我今教汝,当使汝得上妙衣服。当随我语,终不欺汝。」贫人欢喜,敬从其言。其人即便在前然火,语贫人言:「今可脱汝粗褐衣着于火中,于此烧处,当使汝得上妙钦服。」贫人即便脱着火中。既烧之后,于此火处求觅钦服,都无所得。

世间之人,亦复如是,从过去身修诸善法,得此人身,应当保护,进德修业,乃①为外道邪恶妖女之所欺诳:「汝今当信我语,修诸苦行,投岩赴火,舍是身已,当生梵天,长受快乐。」便用其语,即舍身命。身死之后,堕于地狱,备受诸苦。既失人身,空无所获,如彼贫人,亦复如是。

注释

①乃:却。

解说

关于投岩赴火可生梵天的学说,《杂宝藏经》卷十以譬喻形式作了嘲讽性驳斥,现今译如左:

往昔有一个婆罗门,妻子年轻壮实,姿容艳美,欲情深重,常有着淫荡的意念。因有婆婆在,不得遂意,便在心中想了一个奸诈的计策,欲除去婆婆。

自此之后,她很是孝养婆婆,朝夕供给没有一丝一毫的短乏。丈夫很欢喜,道:「你真是个孝妇。我母亲日渐老了,全靠着你了。」妻子答道:「如今我这般只是人世间的供养罢了,资养实在不多:倘若得了天的供养,我们孝顺的意愿便达到了。颇有生天的妙法么?」丈夫说道:「依婆罗门的学说,投岩赴火,五热炙身,便可以生天。」妻子忙道:「倘若有这等妙法,婆婆即可生天,受自然的供养,就不必这般孜孜地受人世的供养了。」丈夫信了她的话,便在田野中作了大火坑,积了许多柴薪,就在火坑边上设宴会,扶将老母而来,招集亲党和众婆罗门,鼓乐弦歌,竟日尽欢。待宾客散了,夫妇将老母带至火坑边,推了下去,不顾而走。

当时,火坑中有一块小石级,老母堕在石级上,最终没有跌入火中,便很快爬出坑来。见日已逼暗了,就按来时路径回家去。途经丛林,四面阴黑,老母畏惧虎、狼、罗刹鬼等,便攀上矮树。恰值贼人偷了众多财宝,群党相随,到树下来休息。老母很是害怕,不敢动一动,却自制不住,在树上咳了一下。贼听到这咳声,以为是恶鬼,便舍弃财物,四散而走。到得天明,老母无所畏惧了,便泰然下树,选取财宝,将香璎珠玑、金钏耳铛、珍奇杂物满负着,向家行去。

夫妇见了老母,愕然惊惧,以为是起尸鬼,不敢走上前来。老母便说道:「我死后生了天,获得了很多财宝。」顺手将它们放了下来,「喏,香璎珠玑,金钏耳铛,是你父母姑姨姊妹叫我带来与你的,我老弱了,不能多负,他们让我来叫你去,便恣意与你。」

那女人听罢,早巳欣喜不耐,奔去对丈夫讲:「婆婆今日因投火坑,得了财宝,却由于力弱,不能多负,倘若我去的话,必定多带些来。」丈夫便依照她的话,作了火坑,妻子容光闪烁着,纵身投入。未久,焦烂。(原文参见《大正藏》第四册第四九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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