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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经 61 梵天弟子造物因喻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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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梵天弟子造物因喻

译文

婆罗门教的徒众都说:「大梵天王是世间之父,能造万物,是造万物的主人。」有一位弟子说:「我也能造万物。」其实是愚痴,却自以为有智慧,对梵天说:「我想造万物。」梵天王答道:「不要生这个念头,你不能造的。」他不听梵天王的话,就动手造物了。梵天王见了弟子所造的物,就对他说:「你头造得太大,颈脖太小;手做得太大,臂太小;脚作得太小,脚后跟太大,如毘舍闍鬼一般。」

从这可以知晓事物都是四大元素因缘和合,各自借着本身的业力,从而创造出来的,不是梵天王能造的。诸佛说佛道的意义,不执着于两个边见,也就是不执着于常见,也不执着于断见,就像八正道那样说佛道的意义。诸外道见了这等断或常的事隋,便产生了执着之情,用这来欺诳世间,造作出具有规范意义的形像来,而所说的其实并不具有规范意义。

原典

婆罗门众皆言:「大梵天王①是世间父,能造万物,造万物主者。」有弟子言:「我亦能造万物。」实是愚痴,自谓有智,语梵天言:「我欲造万物。」梵天王语言:「莫作此意,汝不能造。」不用天语,便欲造物。梵天见其弟子所造之物,即语之言:「汝作头太大,作项极小;作手太大,作臂极小:作脚极小,作踵极大。如似毘舍闍鬼。」

以此义当知各各自业所造,非梵天能造。诸佛说法不着二边,亦不着断,亦不着常②,如似八正道③说法。诸外道见是断、常事已,便生执着,欺诳世间,作法形像,所说实是非法。

注释

①大梵天王:梵文Brahman,系印度神话的创世大神,名尸弃,为娑婆世界之主。

②常:过去之我,也就是现在之我,相续不断,便是常。若是以为我是今世才生的,并不借着过去的因,这就是断。

③八正道:㈠正见,见苦集灭道这四谛之理;㈡正思惟,经思惟而使真智增长;㈢正语,不作一切虚妄不实之语;㈣正业,断除一切邪妄之行;㈤正命,顺着正法而活命;㈥正精进,发用真智而强修涅槃之道;㈦正念,以真智忆念正道而无邪念;㈧正定,摄诸散乱,身心寂静,正住真空之理,坚定不移。

解说

宇宙的起源和演化、因和果的关系是印度哲学思想的核心问题。常见也就是因中有果,断见则是因中无果。持因中有果的是数论派,梁陈之际真谛译的《金七十论》是这一派的要典,认为宇宙起源于一个根本因,而解脱则是要使精神脱离物质而独立,认识那根本因。此书所引的《路歌夜多论》(即顺世论Lakayata)中的诗:「鹅能生白色,鹦鹉生绿色,孔雀生杂色,我亦从此生。」则显示了因中无果的断见。「我」是指人的精神、灵魂,它也是像鹅之白、鹦鹉之绿那样自然而然产生的,也就是说,是依赖于物质而产生的,这样,精神、灵魂便不是独立存在的,也没有创造世界的梵天。这种以为我及世间万物并不借着过去的因、而是自然产生的观念,可以拿阿耆多·翅舍钦婆罗(Ajita kesakambali)的无因论作代表,《大毘婆沙论》卷一九九引述道:「现见孔雀鸾凤鸡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别,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说:谁铦诸刺?谁画禽兽?谁积山原?谁凿涧谷?谁复雕镂?草木花菓,如是一切,皆不由因。于造世间,无自在者。」(《大正藏》第二十七册第九九七页)

而佛教则离弃了这两个极端的观念,认为一切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各自有因又互相为缘,不常、不断。如火焰相续,后火不是前火(不是同一物),但无前火则也无后火(有着相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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