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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经 86 父取儿耳珰喻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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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父取儿耳珰喻

译文

从前有父子二人因事同行,拦路抢劫的强盗突然出现了,想来夺取他们的财物。儿子耳中戴着真金耳环,父亲见强盗飙忽而来,怕失了耳环,就用手去牵拉它,耳朵一时拉断不了。为了耳环的缘故,就斩下了儿子的头。须臾之间,强盗离弃而去了。回去把儿子的头重新安到肩上去,但已无法接平复原了。这样的愚人,被世人嗤笑。

凡夫之人也是这样,为了名利的缘故,写出一些不能增进善法而无意义的论来,肆口说现世、后世这二世有或二世无:前世死的刹那至再次受生的刹那,这中间时期的有或无:受想思等法有或无,种种妄想的论调,无法探得佛法的真实。别人以按照佛陀所说的教法来破斥他的戏论,便说我论中都没有这等观念。这样的愚人,为了小名利,就特意说妄语,丧失沙门应修证的道果,身坏命终之后,堕于三恶道中。就像那个愚人,为了一点点利,就斩去了儿子的头。

原典

昔有父子二人缘事共行,路贼卒起,欲来剥之。其儿耳中有真金珰,其父见贼卒发,畏失耳珰,即便以手挽之,耳不时决,为耳珰故,便斩儿头。须臾之间,贼便弃去。还以儿头着以肩上,不可平复。如是愚人,为世间所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名利故,造作戏论,言二世有二世无,中阴①有中阴无,心数法有心数法无,种种妄想,不得法实。他人以如法论破其所论,便言我论中都无是说。如是愚人,为小名利,便故妄语,丧沙门道果,身坏命终,堕三恶道,如彼愚人,为少利故,斩其儿头。

注释

①中阴:梵语antara-bhava,又译作中有、中蕴、中阴有。指人自死亡至再次受生期间之识身。据《俱舍论》卷十载,「中有」,即前世死之瞬间(死有)至次世受生之刹那(生有)的中间时期。此「中有身」即「识身」之存在,乃由意所生之化生身,非由精血等外缘所成,故又称为意生身;且专食香以资养其身,故称健达缚;又常希求、寻察次世当生之处,故称为求生;又因其为本有坏后,于次生之间暂时而起,故又称为起。中有之身,唯于欲、色二界受生者有之,于无色界受生者则无此身。

又据《俱舍论》卷九载,中有身由极微细之物质所构成,其当生之趣由业所引,故其形量与所趣之本有的形状相似。此中,欲界中有之形量,如五、六岁之小儿,然诸根明利;菩萨之中有如盛年时,其形量周圆具诸相好,若入胎时,照百俱胝之四大洲等,色界中有之形量,则圆满如本有,且由惭愧心之故,与衣俱生。菩萨之中有亦与衣俱生。又此中有身因极细微,故仅同类可相见,然若修得极净天眼者亦能得见。

源流

《三慧经》:山中揭鸟,尾有长毛,毛有所着,便不敢复去,爱之恐拔,覆为猎者所得,身为分散,而为一毛故。(《大正藏》第十七册第七O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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