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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释》当中,前面已经讲了佛陀的尽所有智和如所有智如何成立,并且对佛陀成立为量士夫这一问题也作了宣讲。下面根据法称论师、陈那论师以及萨迦班智达的教言,再对定解和增益作一些分析。 学习过《定解宝灯论》的道友应该非常清楚,在对万法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自相续真正生起一种决定性的见解,就叫做所谓的定解。比如通过学习以后,自己通过推理分析在内心完全了知柱子是无常的,因为世间上的任何一个有为法必定是无常之法,无须任何其他原因,都是刹那刹那灭尽的法,这就是自心对这一法产生了合理的信解。 因此,所谓的定解必定是一种合理的见解,如果不合理就不能称之为定解。比如通过一些邪知识的教理,在心中生起柱子是常有的想法,这是不是一种定解呢?不是定解,而是增益,属于邪知邪见里面的邪见。 “增益”与邪见的意思基本相同,而“定解”也就是指正见,所以,《定解宝灯论》也有“正见宝灯论”的意思。在这里,麦彭仁波切对增益和定解之间的差别作了一些分析,有关这方面,《量理宝藏论》中也有提及。 对于定解和增益之间的差别,以下分别从对境、本体、时间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从对境来分析,以瓶子为例,比如我执著它为常有存在,另一个人认为瓶子是无常的。这时,对方提出一个问题:这两个人所执著的瓶子是不是同一个? 如果不是同一个对境瓶子,那么,佛教说“定解遣除怀疑与增益”的能遣所遣关系应该不合理。为什么呢?比如外面的阳光所遣除的只是外面的黑暗,而里面的黑暗与外面的阳光无有任何关系。同样,他依靠定解所见的对境瓶子,与我所增益的对境瓶子,二者并非同一个瓶子,因此,我所执著的常有也就不能成为他能遣除的对境。 如果是同一个瓶子,那这一对境瓶子到底成立还是不成立?假设这个瓶子成立,也即我执著常有的瓶子已经成立,这一瓶子就不应该成为所遣。为什么呢?我所执著的常有瓶子成立之故,与正量无有差别,瓶子应该成为常有,有这个过失。假设说对境不成立,由于这两个人所执著的是同一个瓶子,那他执著为无常的对境瓶子已经不成立了,就如同说石女儿常有,根本不存在一种所量,只是一个能量的增益而已,因此,执著瓶子无常的理念也不可能成立了。 再者,对境是同一个瓶子,那这个瓶子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我执著的常有和他执著的无常二者皆已成为真实,因为我所执著常有的瓶子真实的缘故;如果是假的,原本应成为正量的瓶子无常也应变成虚假,瓶子假立存在的缘故。因此,假使瓶子是假的,所执著的无常也变成虚假而不成立了,所谓的瓶子反而成为常有。 以上是对方给我们提出来的问题。个别没有智慧的人,也许认为对方说得很对、他们的智慧真厉害……不要这么想,在没有遮破对方观点的时候,你们也许会认为这种说法真的很对,实际真正破斥以后,就会发现他们的说法根本无有可取之处。下面对他们这种说法进行驳斥。 在真正进行分析时,如果有人问二者的对境是不是一个,那我们必须反问对方:你所说的对境究竟是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的? 比如有人问:“柱子存不存在?”首先应该反问他:“你所说的柱子存不存在,是指胜义中还是世俗中?”如果说世俗中,我承认柱子存在;如果说是胜义中,我承认柱子不存在。所以,大家在辩论的时候一定要分析对方所提出的问题,单单说一句柱子存在或不存在是不合理的。 同样,对方问:“增益的对境瓶子与定解的对境瓶子是不是一个?”这时,我们可以问:“你是从所耽著的对境来说,还是从执著方式来说的?”如果对方说是从执著方式而言,那不应该承许为同一个对境瓶子。为什么呢?一者执著为常有,一者执著为无常,执著的方式不同,所以应该说为他体。如果从所耽著的对境来讲,由于二者都是将这一瓶子作为自己的对境,因此说是一体的。既然是同一个瓶子,会不会有一个真、一个假的过失呢?没有这个过失。比如对某一个人,我认为他是好人,另一个人认为他是坏人,虽然所执著的方式完全分开,但我们所耽著的对境就是这一个人。 大家在提出和分析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细致,这样很多问题都能解决。因此,虽然一个人执著瓶子为常有、一个人执著瓶子为无常,但仅从所耽著的对境来讲,只是未加有实无实鉴别而以遣余之心所认定的这一瓶子。《量理宝藏论》第一品中讲到了四种境[1],也即所取境、耽著境、显现境和照了境。由于我执著的是这个瓶子、他执著的也是这个瓶子,也即耽著境是一个的缘故,不存在能遣所遣不合理的过失。然而,从执著方式来讲,安立正量与非量也极具合理性,因为执著无常是合理的,属于正量;而执著常有是不合理的,属于非量。 这种分析方法非常重要,萨迦班智达也说,《量理宝藏论》当中的第四遣余品如同眼目一般,如果相续中真正具足这种智慧,所有因明的要点全部都会迎刃而解。本论前文也已经对遣余方面的道理作过阐述。大家真正通达这种正量以后,对于任何邪门外道都不会害怕的。 可见,定解和增益的真假也应该以执著方式来安立。虽然所耽著的对境是一个,但执著瓶子为无常合理,是正量;而将本来无常的瓶子执著为常有,就是不合理的,应该称为非量。因此,不能单单以对境一者来确定真假而将执著的方式全部忽略。 下面通过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 比如传法时吹海螺的声音,一个人认为它肯定是常有的,一个人认为它应该是无常的。实际上,这两个人耽著的对境就是海螺的声音,但他们在耽著这一对境时,完全是将现量和遣余,即自相和总相二者混合在一起来执著。也就是说,他们所听到的原本是总相的声音,却认为听到了自相的声音,真正来讲,就是将遣余的总相以分别念认定为真正的自相。例如我问你:“有没有听到水的声音?”当听到水声时,你认为是水自相的声音,但自相的声音不可能在你的耳边听到,完全是一种分别念在中间起作用。 《量理宝藏论》第四品以及本论总义中都说,人们都是将总相与自相混为一体的方式来取舍的。正因为如此,对方说正量与非量的对境成为他体或一体的过失是没有的。为什么呢?因为从耽著境的角度来讲,正量的对境和非量的对境是一体的;从执著方式的角度来讲,正量的对境和非量的对境应该是他体的。 这一点很重要。大家平时无论听闻声音还是现见色法,都是以自相和总相混合的方式来作判断。但一般来讲,很多人对分别念和无分别念根本分不清楚,比如眼睛见到红色的柱子,对于自相的红色柱子虽然是以无分别现量见到,人们却用分别念在中间作怪。比如我说“你拿点水过来”,我认为我说的是水的自相,实际根本不可能说出水的自相,因为水的自相是外面哗哗响的法,口里面怎么会说出来呢? 有一位老堪布在辩论时经常说:“火的自相不能说。火是炽热的,如果说火的自相,我的口里面会燃火哦……”所以,人们对于任何一种名言,全部是将自相总相混合在一起进行判断、取舍,这一点在因明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大家如果真正通达了这一点,定解与增益也好、自相与总相也好、量与非量也好,还有能诠所诠等很多问题,全部都可以迎刃而解。 下面从增益和定解的本体上来辩论。 对方进一步说:我的相续中产生柱子常有的增益,随后又产生柱子无常的定解,那此二者的本体是一体还是他体呢?佛教里面说:生起定解时,就像光明面前不存在黑暗一样,可以遣除一切怀疑、邪见。但如果增益和定解二者像火和火的本性一样一体,所谓的能遣所遣不应该合理,就好像剑不能砍断自己一样,自己遣除自己是不合理的。假设是他体,那么佛陀相续中虽然具有尽所有智和如所有智,却不能遣除我们相续中的无明,相续分开的缘故,能遣与所遣的关系同样不合理。 对此驳斥:在我的相续中,第一刹那生起柱子常有的怀疑,第二刹那的时候,通过学习因明了知柱子无常的道理,因此从相续角度来讲应该是一体,而不会成为执著常有是一个相续、执著无常是另外一个相续。虽然是一个相续,但从本质来讲,增益是无明黑暗的本体,定解则是智慧光明的本体,二者完全相违,不能称为一个本体,也就不存在宝剑自割自的过失。 下面是第三个问题,从时间方面对增益和定解进行分析。 对方又说:再者,定解与增益是在同一时间存在还是不同时间存在?同一个时间不可能存在,因为在同一个相续中,不可能同时出现执著常有和执著无常的两种分别念。如果时间不同,定解与增益之间就不应该有能遣与所遣的关系,就像白天的阳光无法遣除夜晚的黑暗一样,时间不同的缘故,我相续中的增益怀疑邪见,依靠其他时间出现的定解不可能遣除。 驳斥:从我们自宗观点来讲,由于时间不同而不可能接触,但能遣所遣的关系可以建立。比如我相续中先产生柱子常有的执著,随后,通过学习因明以及善道友的帮助又生起柱子无常的定解,依靠这一定解,以后在我的相续中再不会产生柱子常有的增益。 在没有学习因明、没有学习佛法的时候,我们相续中很容易生起柱子常有的增益,但学习了万法无常的道理后,依靠这种真正的定解,你的相续中再也不会生起柱子可能是常有的怀疑。从我自身的角度来讲,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境界,但柱子等法常有的增益始终都是没有的。以前读其他唯物论的时候,认为柱子暂时是静止的,这种邪念确实在自相续中存在过,但真正学习佛法以后,这种邪念再也没有产生过,因此,可以称之为“遣除增益”。 凡是作为心之本体的一切所断与对治无不与此相同。因明当中讲过:心相续上的相违与物质本体上的相违并不相同。前面讲相违相属时也作了一些介绍,在心相续上,所断增益与对治定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只要对治产生,相应的所断之相续就不会再产生。而从刹那的时间来安立这一关系并不合理,为什么呢?由于过去一刹那已经灭尽、现在一刹那已经形成、未来一刹那仍未产生,因此,刹那性的法在同一时间中不可能成立能遣所遣的关系。 比如火和水两种物质之间,可以说具有能害所害的关系,其中一者的力量比较强时可以摧毁另一者。但从心相续的角度不能如此安立,麦彭仁波切在前文也有提及,比如过去心已经灭尽、现在心已经成立、未来的心还未产生,这样的刹那之间有没有能害所害的关系呢?没有。而智慧产生之后,增益或者无明再不会产生,这一点可以叫做相违。《量理宝藏论》中也说:心相续上的相违与事物本质的相违不能混淆。因为事物本质上的相违可以在同一时间中产生,而心相续的相违是在一个相续上安立的,某人相续中存在邪见时就不会生起正见,但正见产生时,其相续中也不会有邪见,从障碍所断之相续再次产生的角度,可以假立为所遣与能遣的关系。 关于这一问题,格鲁派的个别大德认为:直接趋入大乘的修行人,从一地到七地之间断除烦恼障,从八地开始断所知障。而获得阿罗汉果位者在趋入大乘道时,烦恼障早已断尽,而所知障在八地才开始断,这样一来,由于菩萨相续中的智慧是存在的,那么,所断与对治在一个阿僧祇劫[2]的时间中仍会并存。 驳斥:当然,你们仅从名称上说障碍与智慧共存也就另当别论,如果说实际并存,也即菩萨的无我智慧已经存在却不能断除所断,二者共同存在的话,那是绝对不合理的。《定解宝灯论》和《辨中边论》都讲了,十地各自有相应的所断障碍,而所谓的智慧也相应分为十种,比如一地菩萨具有自己的所证智慧,依靠它可以断除相应的所断障碍;二地菩萨也依靠他自己的所证智慧断除这一地的所断障碍……以此类推,十地中每一地的智慧越来越增上,与此同时,也会相应断除各自的所断。 按照你们的说法,智慧不断增上,而所断却一直存在,这一点非常稀有。宁玛派自宗的观点认为:一地菩萨时二障的遍计部分全部断除,之后断二障的俱生部分,到七地时断除一切烦恼障,八地以后唯断所知障[3]。《澄清宝珠论》当中也是如此宣讲的。萨迦派全知果仁巴的观点稍有不同,无论如何,按《解深密经》、《十地经》等很多大乘经典的说法,十地各自具有不同的所断障碍,分别依靠各地生起的智慧来断除。 所以对于所断的障碍,如果你说需要积累资粮后方可断除是不合理的[4],因为能断的智慧既然已经存在,所断的障碍怎么可能存在呢?不可能存在。尤其是能取所取最细微的所断,并不是其他有学道圣者能够断除的,必须通过十地末尾的金刚喻定方能断除。 以上对于定解与增益二者,从对境、本体与时间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观察。你们每个人都应该仔细观察一下,自相续所生起的到底是定解还是增益?如果所产生的是各种邪见分别念,一定要了知它与定解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对于上述问题详细分析非常有价值,所以在此处解释偈文的过程中对此稍作探索。《 佛陀的第一课与最后一课 》 宗宙法师 讲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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