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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观燃可燃品 第十(4)

  作者: 智谕法师  来源: 觉悟佛教网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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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谓燃可燃,二俱相离者」,这是顺着外人的意思,如果你说燃和可燃相差异、相离。「如是燃则能,至于彼可燃。」这个样,燃可能达到接触到可燃的薪,这是重复外人的意思。

  下面讲出来破的理由: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燃,因燃有可燃。」可是它是对待的啊!因为有火才能烧木柴,因木柴才能着火啊!所以,因可燃而有火,而有燃。「因燃有可燃」,因为有火,那个薪才变成为可燃,它对待生的。

  假使是这个样对待生,他说:「先定有何法,而有燃可燃?」定有燃不成,因为不待可燃没有火;定有可燃不成,没有火,薪不能变成为可燃。

  还有一种情形,火和木柴都有,那不可能。火怎么能自己有呢?他上一偈就讲过了,就是只叫薪嘛!「何物燃可燃?」

  这个我们就看出外人堕入有法,不知对待空,假立。所以他说:「先定有何法,而有燃可燃?」先有何法都不成燃可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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