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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观燃可燃品 第十(3)

  作者: 智谕法师  来源: 觉悟佛教网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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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异则不至」,要是差异的话,火不至薪。两个差异,可是火不单独存在,因可燃而存在。既然是没有可燃就没有火,没有火就没有可燃,所以说「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如果是火不到薪,就没有烧。这个烧,就是他文中所说的燃,燃烧嘛!燃烧怎么成就呢?火和薪接触才成的,对待而成,不对待没有。既然对待而成,是空的。不待可燃没有火,火空;不待火没有可燃,可燃空。所以火和薪对待而成,才成燃。

  所以说这个道理讲什么呢?讲性空假有。燃烧是假有,他这个根据般若发挥的,般若讲真空妙有嘛!所以说「若异则不至」。异是怎么样呢?都不存在。火和薪差异,没有燃烧,没有燃烧就没有燃可燃,都不存在。

  所以他说:「若异则不至,不至则不烧;不烧则不灭,不灭则常住。」这个常住,不是说火和薪常住,这个常住是讲断灭。

  这是根据外人执着差异,燃和可燃差异而存在,才破他。

  下面外人辩驳理由了,他说: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燃和可燃差异,才能达到可燃。「如此至彼人,彼人至此人。」好象男的和女的差异,才能男的到女的那里去,女的到男的那里去,造成和合,这是外人讲的。

  以下龙树菩萨就答复了,先顺情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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