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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中的无我观

  作者: 界文法师  来源: 觉悟佛教网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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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文法师:《阿含经》中的无我观

  无我法门是佛教中重要的教义,被列为三法印之一(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磐寂静)。在佛教中,判断佛法是否究竟,即以此三法印来衡量。若是与三法印相违,即使是佛亲口所说,也不是了义之法;反之,若能契合三法印,即使不是佛陀所说,也可认为是纯正的佛法。因此,对于学佛者来说,正确地把握三法印的含义,对整个修行来说是极为关键的。本文将通过对原始佛教的基本经典《阿含经》的考察,来探讨佛教无我法门的内涵。

一、佛陀提出无我法门的思想背景

  在佛陀出现的时代,印度的思想界极为活跃,各种宗教团体和哲学学派林立,在佛典中有九十六种外道的记载。这些不同的学派和宗教团体各自提出了自己对宇宙人生的看法。《阿含经》中佛陀曾把当时思想界关于“我”的认识总结归纳为三大类:

  其第一师见现在世真实是我,如所知说(而无能知命终后事)者,名曰断见;彼第二师见今世、后世真实是我,如所知说者,则是常见;彼第三师不见现在世真实是我,命终之后亦不见我,是则如来、应、等正觉说,现法爱断、离欲、灭尽、涅磐。(杂阿含105经)

  佛陀在这里所说的第一师相当于现在的唯物论者,他们认为现在活着的就是“我”,死后一切消散,“我”也不复存在。佛陀将之称为断见;第二师相当于一般的宗教,比如基督教之类的,他们认为现在活着的是“我”,死后,“我”也可以长存,或者在天堂享乐,或者在地狱受苦,或是不断净化达到与梵、神我合一。佛陀将之称为常见。这两种人由于错误的知见和执著而轮回生死不能解脱。第三师则是佛教的无我观,是针对以上两种错误观点而说,认为不论是现在世还是命终之后,都没有一个所谓的“真实的我”的存在,因去除了我执而可以现证涅磐。

二、佛陀说无我的理由

  “无我”一词乍听上去,似乎与我们的常识相违,明明有一个自己存在,为什么要说无我呢?一般人很难接受。我们还是先看一看《阿含经》中佛陀是如何来论述无我法门的吧。

  1、“我”是主、自在义,因不能主宰、苦、不得自在,故说“无我”。

  在杂阿含110经中有一段佛陀与萨遮尼犍子的精彩对话。

  萨遮尼犍子:“譬如世间一切所作皆依于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恶从生;受、想、行、识是我人,善恶从生。”……

  佛告火种居士:“凡是主者,悉得自在否?”

  答言:“如是,瞿昙!”

  佛告火种居士“汝言色是我,受、想、行、识即是我,得随意自在,令彼如是,不令如是耶?”

  时萨遮尼犍子默然而住。

  执著于色受想行识是“我”的萨遮尼犍子,在佛陀的质问前只能无言以对。

  在杂阿含33经中佛陀也曾这样开示弟子:

  “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应于色病、苦生,亦不应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无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佛陀在这里从对色受想行识都不能自在,不能自由主宰的角度,否定了外道认为五蕴是我的邪见,提出了无我的主张。

  2、“我”是不生灭义,因有生有灭所以说“无我”。

  佛陀曾在杂阿含265经中如此说到:

  “眼生灭故,若眼是我者,我应受生死;是故说眼是我者,是则不然。如是若色、若眼识、眼触、眼触生受若是我者,是则不然。所以者何?眼触生受是生灭法;若眼触生受是我者,我复应受生死;是故说眼触生受是我者,是则不然,是故眼触生受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触生受非我。”

  很明显可以看出,在这里佛说无我的理由就是因为六识、六触等都是生灭的,所以不能说是“我”。

  3、“我”是常义,因无常故说无我无我所。

  在杂阿含30经中佛与输屡那曾从无常的角度讨论过无我:

  “输屡那!于汝意云何?色为常、无常耶?”

  答言:“无常。”

  “输屡那!若无常,为是苦耶?”

  答言:“是苦。”

  “输屡那!若无常、苦,是变易法,于意云何?圣弟子于中见色是我、异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

  外道所执著的“我”,是一个常、恒、不变的本体,而佛陀则指出一切是无常、苦的,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的“我”。

  4、“我”是独一、自有义,因一切皆为缘起故说“无我”。

  一些宗教家认为有一个上帝或大梵,他是宇宙间最初的,独一无二的,自然有的,由他创造了万物。而佛陀则指出这种说法的虚妄。他在长阿含21经中揭示了大梵的来历:

  复有余众生命、行、福尽,于光音天命终,来生空梵天中。其先生众生便作是念:“我于此处是梵、大梵,我自然有,无能造我者。我尽知诸义典,千世界于中自在,最为尊贵,能为变化,微妙第一,为众生父。我独先有,余众生后来,后来众生,我所化成。”其后众生复作是念:“彼是大梵,彼能自造,无造彼者,尽知诸义典,千世界于中自在,最为尊贵,能为变化,微妙第一,为众生父。彼独先有,后有我等,我等众生,彼所化成。”

  佛陀在这里明确指出大梵并不是独一、自然而有、能化生其他众生的,大梵和其他众生一样都是由于业力,因缘和合而生,因此并无这样一个绝对的“神我”的存在。

  佛在杂阿含1202经中告诉我们,有情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只有假名的存在,并无一个实有的“我”:

  唯有空阴聚,无是众生者。如和合众材,世名之为车;诸阴因缘合,假名为众生。

  5、五蕴不是“我”,离开五蕴之外也没有“我”。

  在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由于蕴、处、界都是因缘和合的,是无常的,所以都不是“我”,也不是我所。然而又有人提出,在五蕴之外有一个“我”在。佛陀否定这种观点,他认为离开了五蕴,则无法为人所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作用,所谓的“我”成为一种虚谈,没有任何意义。他在杂阿含39经中说:

  “若离色、受、想、行、识有若来、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数,问已不知,增益生痴,以非境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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