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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七懈怠不听法戒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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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懈怠不听法戒

  佛弟子,若遇法师在寺庙、大宅、山林、树下,及一切处,演说「法毘尼经律」,应持经律前去听受,如不解其义,应一一谘询请问。新学菩萨,尤应如此。若不去说法处谛听,始则怠慢佛法,终则无恶不做。所以菩萨若如此,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一切处有讲法毘尼①经律,大宅舍中有讲法处,是新学菩萨,应持经律卷,至法师所听受谘问。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若不至彼听受谘问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毘尼:即律。梵语毘尼,此云调伏,谓调三业,治伏六根,灭一切恶,生一切善。亦云善寿,谓毘尼住世,即佛法住世,毘尼若灭,佛法即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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