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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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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

  译文

  佛弟子,应学十二部经,日日六时诵持菩萨戒律,解其义理佛性之性。

  菩萨若不解其中一句一偈之义,及制戒因缘,而诈言能解,即为自欺、欺他。若不明白一一制戒因缘,又不知一切法的实相,而为他人作师授戒,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应学十二部经①,诵戒,日日六时持菩萨戒,解其义理佛性之性②。

  而菩萨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缘,诈言能解者,即为自欺诳,亦欺诳他人。一一不解③,一切法不知④,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十二部经:乃指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形式与内容分成十二种类。即:应颂、长行、重诵、授记、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论议等。

②义理佛性之性:悟第一义实相妙理,就是佛性之性。

  ③一一不解:即一一法门中不解。(见《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④一切法不知:于一切法总不知。(见《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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