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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十重戒 第五酤酒戒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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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酤酒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酤酒(即卖酒),指使他人为己卖,以及酤酒因、酤酒缘、酤酒法、酤酒业,都得禁止;一切酒都不可酿造、买卖,酒是起祸之因缘。

  菩萨度众生,应以开众生之智慧为己任。若不是这样,反酿造、买卖酒,使众生产生颠倒之心,则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第五酤洒①戒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洒,酤酒因②、酤酒缘③、酤酒法④、酤酒业⑤,一切酒⑥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 

  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⑦之慧。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⑧之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酤酒:买卖酒。

  ②酤酒因:初起一念酤酒求取高度利润的心。

  ③酤酒缘:米、面、葡萄等物及酿酒工人等助成为法。

  ④酤酒法:于酤酒的过程中,论斤两出纳取与,资具方法。

  ⑤酤酒业:以上三事和合,使之完成酤酒为业,致使受痴热无知之果报

  ⑥一切酒:涵盖一切米、麦等,乃至甘蔗、葡萄、杨梅、枣子等物所酿造的酒。

  ⑦明达:明,即指宿世、天眼、漏尽这三明。达,即知过去、现在、未来无碍之智慧。具足三明三达,即见性成佛道。

  ⑧颠倒:即认妄为真,认物为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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