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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十三谤毁戒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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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谤毁戒

  译文

  佛弟子,若因恶心故,无事毁谤良人、善人、法师、僧人、国王、贵人等,为言犯七逆、十重戒。菩萨应以孝顺心、慈悲心对待一切众生,视其如父母、兄弟和亲人。若不是这样,反更加害众生,使其无地自容,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①故,无事②谤他良③人、善④人、法师、师僧、国王、贵人,言犯七逆十重⑤。父母兄弟六亲中,应生孝顺心、慈悲心。而反更加于逆害。堕不如意处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恶心:《菩萨戒本疏》卷下本云:[唯欲毁他无利益。]

  ②无事:无三根恶事。(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三根指三不善根(贪、瞋、痴烦恼)。

  ③良:《菩萨戒本疏》卷下本云:[想净故名良。]

  ④善:《菩萨戒本疏》卷下本云:[实净故名善。]

  ⑤十重:即本经的十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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