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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二饮酒戒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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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饮酒戒

  译文

  佛弟子,不可故意饮酒,酒会生无量过失。假如以手拿酒具劝人饮酒,亦会遭五百世无手之果报,何况自饮酒了。

  所以,菩萨不仅不能自饮,亦不可教人饮,广而推之,不得教畜生饮。一切酒都不能饮,若故意自饮,教人饮,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故饮酒,而酒生过失无量①。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②,何况自饮。

  亦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③饮酒,况自饮酒。一切酒不得饮,若故自饮,教人饮者,犯轻垢罪④。

  注释

  ①酒生过失无量:指酒使人无惭无愧,打人、骂人、迷心乱性、失菩萨威仪等。

  ②五百世无手:劝人饮酒,五百世无手,堕落鳝、蚯蚓类。

  ③一切众生:这里指畜生。

  ④轻垢罪:此罪比前十重罪仅减一等,非指轻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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