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觉悟佛教网 > 佛经 > 中观论 > 《中伦》讲记 > 正文内容

卷三 观成坏品 第二十一(7)

  作者: 智谕法师  来源: 觉悟佛教网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当前背景色: 未选择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 为常为无常

  色声香味触法有一个特性,生灭。色有生灭,声有生灭,香味触法皆有生灭。生就是常,灭就是断,所以他说这个所受法,色声香味触法,堕于断常。

  因为色声香味触法所受法,有常有无常嘛!生是常,灭是无常,所以他说:「当知所受法,为常为无常。」

  大家如果你有因缘能够听懂这个道理,赶紧慧解立行!因为佛道久远,无常迅速。你这一生转眼就过,来生失掉正念,就危险了。不要每天做些不急之务,要知道为生死大事努力。古德有一句话,生死未了,如丧考妣,悲痛不已!你天天做些无常事情,唉!实在可怜。有一天,无常大鬼到来,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们现在生活,生活在刀刃上面啊!要知道可怕啊!

  所以认清问题,什么是无常?人我是非,无常;名利,无常;财色名食睡,无常。

  唉!奉劝各位,切实觉悟。你如果有一点觉悟了,才深知道庆幸!那叫大丈夫。我们努力,努力什么东西?就在这一点。希望大家各自珍重!

  外人又辩论,就说了: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所有受法者」,就是色声香味触法。「不堕于断常」,为什么不堕于断常呢?因为「因果相续故」,所以「不断亦不常」。因灭果生,所以不断不常。这首偈是外人所说的。

  下面是龙树菩萨破他。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精华文章
最新推荐